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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负责,解决客户问题
秉承“站在客户角度、维护客户利益、解决客户问题”的理念,标准化流程服务,提供个性化服务内容,保证服务质量,帮助企业提升品牌形象,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水平。配套服务,节省客户时间
商标专利、软著版权、高企贯标、诉讼维权,专业领域深耕26年,全省少有的可以提供全面知识产权服务的机构。项目服务时,通过内部合作节省企业时间。资源支持,满足客户需求
诺嘉、知识产权管理软件、专业检索分析等服务资源,并与相关部门、机构和顾问专家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深入精准解读政策,及时跟踪和掌握项目动态。1、税收减免企业所得税税率由原来的25%降为15%。研发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按照实际50%加计扣除,150%摊销。
2、科研经费支持和财政拨款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国家、省、市有关优惠政策,更容易获得国家、省、市各级的科研经费支持和财政拨款;高新技术企业称号将会是众多资金扶持政策的一个基本门槛。
3、国家级的资质认证硬招牌高新技术企业是国家级的资质认证,对依靠科技立身的企业更是不可或缺的硬招牌,其品牌影响力仅次于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免检产品。
4、提升企业品牌形象高新认定的企业,能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提供有力的资质,极大地提升企业品牌形象,无论是广告宣传还是产品招投标工程,都将有非常大的帮助。
5、提高企业市场价值证明企业在本领域中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高端技术开发能力,有利于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是企业投标时的重要条件。
6、提高企业资本价值
1、国家战略大力支持知识产权贯标与国家“一带一路”顶层战略配套。双创形势下,政府工作报告频繁涉及知识产权内容,强调全国要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完善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体系是上升企业的必然选择。
2、各部门政策扶持自2014年开始各级部门针对知识产权贯标企业量身打造了多项扶持政策,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评选等。通过贯标的企业申报各类项目将给予重点支持和加分,如专利运营、专利导航、名牌产品申报等。
3、降低企业知识产权风险企业贯标后通过完善保密管理制度和各类合同条款,防止商业秘密泄露,规避合同知识产权纠纷,同时明确各岗位知识产权权利和义务,提升全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大大降低知识产权侵权风险。
4、提升企业品牌形象企业进行知识产权贯标后,能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提供有力的资质,无论是对广告宣传还是招投标工程都将有非常大的帮助。尤其对于涉外贸易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规范化管理将更受到国外客户重视。
5、提升企业经济收益贯标后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和水平稳步提高,知识产权产出量将明显增加,可以通过许可、转让、质押、标准化、联盟等提高企业收益。
6、巩固企业市场地位
1、我国境内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经软件企业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2、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规定取得的即征即退增值税款,由企业专项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并单独进行核算,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3、符合条件软件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应单独进行核算并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税,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值税;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纳税人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不征收增值税。
1、成立时间:企业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即企业须注册成立365个日历天数以上;
2、知识产权: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高新领域: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研发人员: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研发费用: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要求;
6、高品占比: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创新能力: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主要从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企业成长性等四项指标进行评价;
8、无事故无违法: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1.协助企业完成知识产权总方针、目标确立。
2.完成公司各部门调查诊断及缺陷整改工作。
3.为各部门知识产权相关职责的确立提供方案。
4.辅导企业对公司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文件进行完善。
5.辅导完成公司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文件发布试运行培训。
6.体系试运行期间的辅导(包括体系文件执行问题、公司知识产权内部沟通、答疑、专业知识培训、内部审核、管理评审指导等)。
7.指导企业第三方认证申请资料提报。
8.跟进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文件审核及现场审核。
9.指导企业对不符合项进行关闭。
1、在山东境内(计划单列市除外)依法设立的法人企业。
2、以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或嵌入式软件等软件产品开发并销售,以及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等技术服务为其他经营业务和主要经营收入。
3、签订劳动合同关系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职工人数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研究开发人员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
4、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且申报当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其中,企业在我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金额占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5、软件企业的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一般不低于4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0%)。
6、主营业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其中软件产品拥有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和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者具有通过资质等级机构认证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
7、具有软件产品质量和技术服务质量保证的手段与能力,建立符合软件工程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提供有效运行的过程文档记录。
8、具有与软件开发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如合法的开发工具等),以及与所提供服务相关的技术支撑环境。
9、企业产权明晰,管理规范,遵纪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