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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纠纷有哪些

返回列表 来源:诺嘉  发布日期:2022-01-26  浏览:

  中国商标法规定,只要是已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都可以收到法律的保护,注册商标的一方享受商标的专用权,没有通过商标所有权人的许可,任何人都不可以私自使用该商标,提起注册商标,很多中小企业朋友会觉得没多大用,至少觉得对于企业目前的经营发展可有可无。认为还没到建立自己品牌的发展阶段,然而,等到了觉得有必要注册自己的商标品牌时,可能已经晚了一步,当你在去申请商标注册时发现你的商标已经被注册或是被告知已侵权,那么商标法规定的商标纠纷有几种呢?我国商标法规定的商标纠纷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商标异议;二是商标争议;三是商标侵权。

  商标侵权的常见类型: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

  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

  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

  7.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

  其中数量最多、最常见的商标侵权行为,属产品生产领域的商标侵权行为,这种行为不但会损害商标所有者的权利,也会混淆商品的来源,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如“波斯猫”和“波斯描”、“果珍”和“果真”、“红牛”与“红午”。比较经典的案件有“宝马股份有限公司诉深圳世纪宝马服饰有限公司、傅献琴、家润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侵犯商标专用权案”。宝马公司认为被告的行为容易使相关公众对使用驰名商标和被诉商品的来源产生混淆和误认,要求被告停止侵犯原告商标专用权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50万元。湖南省高院支持了这一诉求

  商标纠纷有哪些?

  1. 在没有通过商标注册人的允许下,行为人在自己的产品上,或相似的产品上,私自使用别人的商标。

  2. 行为人仿照他人注册过的商标,用于商业上面,并且致使商标权所有人受到一定的利益损害。

  3. 行为人为了达到某些目的,把他人已注册的商标,或与其他人注册过的商标类似的商标,私自使用在相似的产品或者同一产品中,从而导致使消费者误会的。

  4. 没有经过商标注册人同意的情况下,私自更换了产品的注册商标,并且使该种产品进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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